導 讀
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印發通知,組織開展2024年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遴選認定和復核評價工作。申請企業須符合《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中單項冠軍企業認定標準,如實、自主填寫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申請書,提供必要佐證材料,對材料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2021年認定的第六批及通過復核的第三批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及單項冠軍產品企業,須參加本次復核評價工作。
關于開展2024年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遴選認定和復核評價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政法函〔2024〕3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
根據《關于加快培育發展制造業優質企業的指導意見》(工信部政法〔2021〕70號)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組織開展2024年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遴選認定和復核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基本要求
(一)基本條件和要求。申請企業須符合《管理辦法》中單項冠軍企業認定標準,如實、自主填寫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申請書,提供必要佐證材料,對材料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二)推薦名額數量。依據各地工業經濟發展基礎,結合第八批遴選質量和梯度培育工作開展情況,確定了地方推薦名額上限。中央企業每家推薦數量不超過3家。對于重點領域企業,予以優先推薦。
(三)注意事項。企業填寫的內容主要為生產經營數據等,清晰明了、操作簡便,無需第三方機構輔助。相關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沒有特殊通道或捷徑,請企業謹防不良機構散播虛假信息,非法牟利。
二、復核評價工作
2021年認定的第六批及通過復核的第三批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及單項冠軍產品企業,須參加復核評價工作,如實、自主填寫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申請書。對未提交復核申請材料的企業將依據《管理辦法》撤銷認定。
三、相關要求
(一)工作要求。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集團應依據《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和標準,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須復核企業填寫申請書。對申請企業材料進行初步論證,經向社會公示后,擇優推薦;對復核企業申請材料要組織初核,并提出復核意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業收取費用。
(二)報送方式。企業申請和復核采取線上填報和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通過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培育平臺(https://excellent-ent.cn)填報并上傳相關材料,經組織單位統一報送(具體填報和審核方式,請參見報送系統主頁說明)。線下、線上填報材料應保持一致。
(三)截止時間。請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集團在2024年10月27日前,將推薦企業的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申請書、申請匯總表,紙質版與掃描電子版(光盤)各一份;相關附件與佐證材料掃描電子版(光盤)一份,連同加蓋公章正式上報文件,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產業政策與法規司)。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