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甘肅省財政廳印發《關于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提出,進一步釋放投資消費潛力,推動全省經濟轉型升級,促進城鄉居民生活品質提升,全力加力支持“兩新”,力爭到2024年底,全省更新報廢老舊營運貨車超過1600輛,農業機械4000臺以上,更新新能源公交車超過1000輛、動力電池600套以上,廢舊家電回收量較2023年增長10%,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規范率超過90%。
在全面落實加力支持設備更新政策方面,《實施方案》提出:
(一)擴大工業領域設備更新規模。聚焦石化、化工、鋼鐵、有色、建材等傳統行業,加力開展綠色化、智能化、高端化升級改造,嚴格落實能耗、環保、安全等強制性標準,依法依規淘汰不達標設備、落后低效設備、超期服役設備,加大電力、熱力、鋼鐵、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紡織、印染、機械、電子、數據中心等重點用能行業用能設備更新力度。推動鍋爐、電機、汽輪機、變壓器、空壓機、換熱器、泵、通風機、除塵器、電焊機、壓縮機等重點用能設備更新改造。
(二)優化住建領域設施設備效能。大力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水污染治理設施提標改造。加快推進建筑制冷、供熱、城鎮道路及公共區域照明等重點用能設備更新改造。對依法依規建設的住宅樓中已辦理使用登記,并已使用15年以上(2009年1月1日前辦理使用登記)配置水平低、運行故障率高、群眾更新改造意愿強烈的住宅老舊電梯實施更新改造。電梯更新每臺定額補貼15萬元,電梯改造每臺定額補貼5萬元。
(三)加快交通運輸領域設備更新步伐。支持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類柴油貨車,加快更新為低排放貨車。報廢并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8萬元;無報廢只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3.5萬元;只提前報廢老舊營運類柴油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3萬元。更新車齡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平均每輛車補貼6萬元。加快推動內河客船10年以上、貨船15年以上的老舊船舶報廢更新。在報廢基礎上更新為燃油動力船舶或新能源清潔能源船舶的,根據不同船舶類型按1500或3200元/總噸予以補貼;新建新能源清潔能源船舶按2200元/總噸予以補貼;只提前報廢老舊營運船舶的,平均按1000元/總噸予以補貼。
(四)提高農業領域設備更新補貼標準。在國家現行補貼政策的基礎上,報廢20馬力以下的拖拉機,單臺最高報廢補貼額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報廢聯合收割機、播種機等并新購置同種類機具,在現行補貼標準基礎上,按不超過50%提高報廢補貼標準;報廢并更新購置采棉機,單臺最高報廢補貼額由3萬元提高到6萬元。支持將旋耕機、青(黃)飼料收獲機、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打(壓)捆機等機具納入補貼范圍,并按現有規定測算確定補貼標準,單臺最高報廢補貼額不超過2萬元。
(五)提高能源電力設施設備水平。重點推動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改造升級,構網型控制技術升級改造,大電網穩定性提升改造,配電網設備更新改造,新能源并網友好性能提升改造,新型儲能電站改造升級,虛擬電廠設備更新改造以及風電、光伏、煤制油氣項目設備更新改造。
(六)提升教育文旅醫療領域設備水平。推動符合條件的高校、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現有教學、實訓及科研技術設備。嚴格落實學科教學裝備配置標準,保質保量配置并及時更新教學儀器設備。開展文旅場所索道纜車、游樂設備、演藝設備等更新改造。鼓勵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加快醫學影像、放射治療、手術機器人等醫療裝備更新改造。加強病房適老化、便利化改造,逐步提高醫院病房設備配置標準。
(七)完善廢舊物資回收利用體系。利用互聯網技術,加快建設再生資源綠色分揀中心、智能分類回收設施、生產企業逆向回收物流體系。有序推進廢舊裝備實施再制造,支持無損檢測、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專業設備生產。推動報廢汽車、廢舊家電精細化拆解,廢鋼、廢有色金屬、廢紙、廢塑料、廢舊紡織品等再生資源精深加工,廢舊動力電池拆解和規范化梯次利用,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回收利用,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數據中心、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礎設施領域廢棄物循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