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日前,安徽省發展改革委和安徽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
在加大設備更新支持力度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了六項具體措施,包括:
(一)優化設備更新項目支持方式。積極爭取超長期特別國債大規模設備更新專項資金,支持工業重點領域設備更新改造、環境基礎設施提標改造、交通運輸設備設施更新改造、用能設備更新改造、能源電力設施設備更新、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和回收循環利用等重點領域項目建設。采取按項目申報和打捆申報兩種方式組織項目資金申報,簡化申報流程。降低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申報門檻,不再設置“項目總投資不低于1億元”要求,支持中小企業設備更新。
(二)支持老舊營運船舶報廢更新。加快高能耗高排放老舊船舶報廢更新,推動新能源清潔能源船舶發展。貫徹執行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老舊營運船舶報廢更新補貼實施細則》(交規劃發〔2024〕95號),制定印發老舊營運船舶報廢更新資金補貼工作方案,推動新一輪老舊營運船舶更新換代和船舶運力結構調整。老舊營運船舶報廢更新按船舶類型、船齡和新建船舶動力類型等,實施差別化補貼標準。
(三)支持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貫徹執行交通運輸部、財政部《關于實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的通知》(交規劃發〔2024〕90號),制定印發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實施細則,支持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類柴油貨車,加快更新一批高標準低排放貨車。對提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貨車、提前報廢并新購國六排放標準貨車或新能源貨車、僅新購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分檔予以補貼。補貼政策實施期限為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支持農業機械報廢更新。制定印發《關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續實施好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對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報廢拖拉機等15類老舊農機給予定額補貼,補貼標準按照《安徽省農機報廢更新補貼額一覽表》執行。對報廢并購置同種類農機給予定額補貼,補貼標準按照《安徽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執行。
(五)支持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貫徹執行交通運輸部、財政部《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實施細則》(交運函〔2024〕390號),制定印發具體工作方案。對車齡8年及以上,即2016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注冊登記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車輛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動力電池更換給予資金補貼。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車的,每輛車暫平均補貼8萬元;更換動力電池的,每輛車補貼4.2萬元。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車的最終補貼標準,按照國家每輛車平均補貼6萬元的規定,予以清算。補貼政策實施期限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國家后期出臺新政策的,按照新政策執行。
(六)實施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發揮再貸款政策工具作用,引導金融機構支持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制定出臺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工作配套政策,對符合《關于實施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政策的通知》(財金〔2024〕54號)條件經營主體的銀行貸款本金,執行中央財政貼息從1個百分點提高到1.5個百分點、貼息期限2年的政策,積極做好資金預撥,促進貼息政策落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