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召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確立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指導地位。這是我國法治建設的重要里程碑,是黨中央在“兩個一百年”歷史交匯點上作出的重大決策。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建黨百年來中央首次冠以黨和國家領導人姓名的法治思想,是對建黨百年的重大獻禮,也是引領我們黨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強大思想武器,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沒有革命的理論,就沒有革命的實踐。”從建黨百年黨的理論建設歷程來看,習近平法治思想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的最新成果和歷史性飛躍,具有開創性。思想支配行動,理論指導實踐。注重思想建黨、理論強黨,是我們黨的鮮明特色和光榮傳統。具體到法治領域,我們黨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法治建設的具體實際相結合,不斷推進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都蘊含豐富的法治內容,而習近平法治思想不僅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的最新成果,并且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的歷史性飛躍,是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21世紀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的全面總結和升華。
“不忘初心,方得始終。”從建黨百年始終如一的初心使命來看,習近平法治思想是順應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時代要求應運而生的重大理論創新成果,具有戰略性。實現偉大復興是近代以來中華民族孜孜以求的夢想。我們黨的初心和使命,就是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進入新時代,中華民族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實現偉大復興的目標。但這一偉大復興并非能自動完成,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絕不是輕輕松松、敲鑼打鼓就能實現的。全黨必須準備付出更為艱巨、更為艱苦的努力。”在此過程中,法治不可或缺、不可替代,這是由法治與民族命運、國家命運的內在關系所決定的。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言:“歷史和現實都告訴我們,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由此可見,對中國夢念茲在茲的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法治建設,明確提出建設法治中國,將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2020年10月14日,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提出“我國正處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關鍵時期”這一重要論斷,一個月后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就得以召開,正式確立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可謂順理成章、水到渠成,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法治規律的深刻把握以及依靠法治保障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戰略抉擇。
“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習近平法治思想確立于“兩個一百年”歷史交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關鍵節點,具有必然性。“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目標的決勝階段,“十四五”則開啟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向第二個百年目標進軍的新征程。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到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目標更高,任務更重,既要實現改革開放初期提出的工業、農業、國防、科技現代化,還要實現十八大后習近平總書記創造性提出并反復強調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正所謂“法者,治之端也”,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體系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骨干工程,決定了實現治理現代化必須依托濃墨重彩的法治。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明確強調的:“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要更加重視法治、厲行法治,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
我們黨立志千秋偉業,百年正是風華正茂。在“兩個一百年”歷史交匯點上誕生的習近平法治思想,已經開創了歷史,也必將在全面依法治國的實踐中創造新的歷史。法治中國可期,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亦可期,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必將實現。
(作者:鄧聯榮 湖南工商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黨委書記,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副會長)